中质促会培[2019]016号
关于举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及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办案实务、案例分析、
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即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实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实现新旧程序无缝对接,加快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经验的系统转化,探讨当前形势执法办案的特点,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面临案源难、取证难、送达难等诸多问题提出的思考方法和解决方案规避执法风险。同时为了提高相关部门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梳理职业维权案件和深化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标准化建设,结合最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推动基层市场监管干部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实务、案例分析、风险防范” 的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