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GB 18285-2018、GB 3847-2018
两项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及《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
(RB/T 218-2017)宣贯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联合发布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两项国家环境保护强制标准,并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8-2017)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在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全面实施。
为推动新标准的顺利有效实施,明确新旧标准的变化内容,解读国家机动车环境管理政策要求,指导市场监管人员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正确理解和更好地把握标准核心要求,从而顺利完成排放标准变更工作;同时为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包括安检、环检、综检)全面理解 RB/T 218-2017 实施要点,更好地按照标准实施人员、设备、设施、检测软件、文件等管理工作,提高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培训中心(隶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相关专家商议,决定举办汽车排放技术标准和资质认定管理新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