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06月1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01月01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7号) 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化妆品检验规则》(GB/T37625-2019),自2020年01月01日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2019 年第 72 号)已发布实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等新条例、办法也即将颁布实施。为帮助各单位正确理解新国标和相关法规,掌握化妆品检验技术与方法,保障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质量,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决定举办“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检验规则》、《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宣贯暨化妆品注册备案与质量控制培训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2、新国标《化妆品检验规则》(GB/T37625-2019)宣贯;
3、《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要点解读;
4、化妆品监管法规最新动态及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105条) 落地经验与疑难问题解答;
5、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6、化妆品安全监管及安全性评价解析;
7、化妆品注册和备案项目要求、送检流程及注册备案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8、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及案例分析;
9、化妆品监督抽验与飞行检查;
10、化妆品微生物污染、原料与内外包材质量控制及安全技术规范;
11、化妆品备案资料形式审核要点及实务;
12、实操培训: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等相关知识。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化妆品监管、抽检、检测的业务骨干;化妆品检验机构( 中心、实验室)、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负责人及技术工作人员;化妆品研发、生产与进出口企业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总工、部门经理,生产、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质量检验等部门的主管与技术人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家(拟定)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专家(拟定)
中国疾控中心专家(拟定)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拟定)
2020年09月07日-- 11日 (07日全天报到) 广州
2020年09月14日-- 18日 (14日全天报到) 西安
五、收费标准及证书:
1、培训费:188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请参会学员每人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后附姓名此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依据,证书统一编码并在网上公示。欢迎各单位各机构各大型企业组织洽谈内训。
六、报名电话:
报名电话:010-80729600 18510969528
欢迎来电索取正式培训通知